包恢(1182-1268),字宏父,号宏斋,宋建昌南城(今江西境内)人。曾任刑部尚书。在其生平中,他的父亲、伯父以及叔父都曾求学于陆九渊和朱熹之下。从小聪明好学,博览群书、通经熟史。他在家乡的学堂中教授门下弟子《大学》,以其雄才大略,将孟子的精髓阐述得淋漓尽致,使众多学生皆惊叹不已,其家族也对此赞誉有加。
宋嘉定十三年(1220年),包恢通过科举考试成为了进士。他最初担任金溪主簿、光泽主簿,然后又成为建宁府学教授,并监管翼军招募地方豪强组建武装,以讨伐唐石之乱并获得成功后,被提升为沿海制置司干官、宗正寺主簿等职位。此外,他还担任过台州通判和临安府知府。在台州期间,他成功地捉拿了一个自称“”的妖僧,这个妖僧因其神通广大而欺骗当地百姓,扰乱了社会秩序。
接着,在他的行政生涯中,又多次破除迷信,对那些利用饥荒敛财的奸吏进行惩治,因其公正无私的行为声名远播。他历任大理寺卿提点浙西刑狱、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等职务,并一度被授予礼部侍郎、中书舍人的职位。
景定初期,因为他的守法奉公态度,他被改派为刑部侍郎、华文阁直学士,再次出任平江府知府兼发运。这段时间里,有些劣绅夺取民田,并指责农民抗租反抗。包恢上奏陈情,最终使这些豪强受到惩罚,让土地归还原主人。
咸淳二年五月时,包恢升为刑部尚书及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,同时被封为南城县侯四年后,为资政殿学士。在他87岁高龄去世前夕,他告诫家人要节俭办丧事。当时皇帝度宗听闻他的遗言,对他给予极高评价,将他比作程颢和程颐赠少保谥号“文肃”,并送去银绢五百资助办丧事。尽管《敝帚集》已经散失,但清代四库馆臣据《永乐大典》辑录出了《敝帚稿略》八卷。此外,《桐江集》中的读者跋与《宋史》的传记也有关于他的描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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