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恢(1182-1268),字宏父,一字道夫,号宏斋,出生于宋建昌南城(今属江西)的书香门第。他的父亲包扬、伯父包约、叔父包逊都曾求学于陆九渊,并从朱熹那里游学学习。从小就聪明好学的包恢博览群书,通晓经史,他不仅在家中的私塾中教授门下弟子《大学》,而且以其雄才辩论,将孟子的学说阐释得淋漓尽致,使得百余名弟子都对他充满了敬仰和赞赏。
宋嘉定十三年(1220年),包恢中进士后初任金溪、光泽主簿,再任建宁府学教授。他还担任过监府翼军,招募地方豪绅成立武装,以此讨平唐石之乱有功。在台州知府期间,他发现了一位自称“”的妖僧,这个僧人以神秘的姿态欺骗乡民,对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。经过调查和处理,该僧人被捉拿并受到法律制裁,为当地除去了一大害虫。
在建宁府时期,包恢多次破除迷信,并惩治那些利用饥荒敲诈钱财的奸吏,因其公正无私的政绩而声名鹊起。他之后升任大理寺卿、提点浙西刑狱,还曾担任隆兴府知府兼江西转运使。在政治上,他一直秉持着守法奉公的原则,其心如同清澈见底的水流。
景定初年间,他先后担任礼部侍郎、中书舍人,由此再次因为其卓越表现,被提升为刑部侍郎和华文阁直学士。此时,有些富户强行夺取农民土地,然后反过来指责这些农民抗租。这一严重的情况引发了社会矛盾,最终由他通过奏章提出情况真相,使得这些豪强受到了惩罚,而土地归还给原来的主人手中。
咸淳二年五月,当时已经87岁高龄的包恢因其杰出的贡献,被授予刑部尚书职位,同时也获得端明殿学士和签书枢密院事等荣誉,并封为南城县侯。而四年内,又被尊为资政殿学士。当他去世时,因为告诫家人要节俭办丧事,因此度宗非常感慨,将他与程颢、程颐相比赠予少保谥号“文肃”,并送去了五百银绢作为安葬费用的资助。他的诗作《敝帚集》虽然已佚失,但据《永乐大典》辑成《敝帚稿略》八卷,其中的事迹记载在《桐江集》第三卷以及宋史第四二二传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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