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,商鞅(约公元前395年-公元前338年),出身于卫国公族,其变法措施对秦国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。商鞅在秦孝公任内积极实行改革,通过变革户籍、军功爵位、土地制度、行政区划、税收和度量衡等方面,为秦国奠定了富强之基。
他的经济政策重农抑商,奖励耕战;在军事上,他统率秦军收复河西地带,被赐予“商於十五邑”,号称“商君”。然而,在秦孝公去世后,由于涉及到利益重新分配,尤其是打破贵族世袭制,因此得罪了贵族势力,最终被诬陷谋反并遭到处罚。
尽管如此,商鞅的思想在他死后经过发展逐渐形成了一门学派,即法家学派,这成为主宰秦朝乃至其他国家的思想主流之一。他的独立思想主要体现在农业发展、刑罚与赏赐制度以及国家统一民众心智等方面,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