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周西周春秋战国时期,商鞅——卫国的杰出人物与法家代表。公元前395年左右至公元前338年之间,他辅佐秦孝公,并积极推行变法,使秦国成为富强之地,被尊称为“商鞅变法”。上述内容主要包括了他在户籍、军功爵位、土地制度、行政区划、税收和度量衡方面的改革,以及制定严厉法律;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并奖励耕战;军事上统领秦军成功收复河西之地,被赐予十五邑,号称“商君”。
早年的生活中,商鞅出身于卫国的贵族,有学者认为他可能是卫都帝丘的人,但此说有争议。年轻时,他喜欢研究刑名法术,与李悝和吴起有所影响。他曾侍奉魏国大臣公叔痤,在魏惠王面前被推荐,但未能成事。
酝酿变法之后,秦孝公在内心犹豫不决,便召开朝会讨论此事。旧贵族甘龙杜挚反对变法,他们认为利益不够就不要改变,而不是先改后易。然而,商鞅坚持“当时而立法,因事而制礼”,驳斥了他们的观点,为实行变法奠定基础。
施展变法后,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,在国内实行第一次变革。这次改革包含了户籍制度的改革、明令军功赏罚等措施。此外,还进行第二次更深入的地理调整以及行政体制改革。
兵败被杀后,当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,即秦惠文王。在他的统治下,由于涉及利益重新分配,“奖励耕战”使平民进入上层社会打通了一条道路,使得国家变得更加繁荣强大。但这也激怒了贵族势力。在太子病重期间独揽权力导致内部权力斗争加剧,最终被诬陷谋反遭到追捕逃亡失败身死,其尸体被车裂示众,全家灭门。
个人作品中,《汉书·艺文志》记载《商君书》共29篇,其中已失传部分有刑约第16篇及御盗第21篇。而《汉书·艺文志》又记载还有《神农》20篇,这些作品都是由其言行思想汇编而成,是 法家学派重要文献之一,其中提倡依法治国、重农抑商等思想,对中国历史产生重大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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