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大道,字力山,是一位杰出的法学家和政治活动家。他出生于1888年,在重庆市开县临江镇长大。早在年轻时期,潘大道就展现出了其对法律的热情和卓越的学术才能,他留学日本,并在早稻田大学经济科深造。在那里,他不仅学习了经济学,还师从章太炎学习经史子学,这为他后来的政治立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1911年,潘大道回国后,不久便加入同盟会,这标志着他正式步入了中国近代革命运动的行列。在清政府解体后的新政权中,潘大道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,包括四川省法政专门学校教授、成都法制局局长、共和大学创办人等。他的这些努力不仅推动了中国法律体系的现代化,也促进了教育改革。
1917年秋天,当张澜成为四川省长时,他邀请潘大道回到四川担任省府秘书。这一年,潘还被选为国会议员,并且曾一度代理四川省长职务。1922年,他又回到了国内,被选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。
然而,与其他许多参与中国近代变革的人一样,潘大道也遭遇了一系列挑战和挫折。1923年的曹锟贿选事件让他深受打击,但这并没有阻止他继续发声。他在北京大学教授期间,还去美国留学,以更好地了解西方法律制度。
1926年的“三·一八惨案”发生后,作为学生委托的律师之一,潘大道勇敢地控告北洋政府罪行,其正直和辩才赢得广泛赞誉。但随着军阀混战加剧及北京政局日益混乱,对未来充满绝望之情态度决心退出政治生活,将精力投入到教学与研究中。
1926年夏季,他接受上海法科大学校长邀请,再次迁居上海。此后,他致力于整理校务,并亲自主讲《宪法》、《社会思想史》等课程。在此期间,又主持创办《党论旬刊》,以指导社会、监督政府,为实现其关于建立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理想而努力。
最终,在1927年的10月14日上午9点,一群特务暗杀了正在前往工作地点路上的潘大道。当时只有29岁,但已经是一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知识分子和民主斗士。他的遗作《力山遗集》由友人搜集编纂,最终在1932年出版传世,使得他的思想和成就得以流传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