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宪章,豫剧编导与剧作者,以郑州为家,长期从事戏剧工作,是常香玉的重要合作伙伴,他们共同创办了香玉剧校和香玉剧社。陈宪章不仅是常香玉评论文艺的撰稿人,更是对“常派”艺术形成贡献巨大的个人。他在多部豫剧作品中担任导演或创作改编,如《花木兰》、《拷红》、《白蛇传》等,这些作品已成为“常派”艺术的典范。在这些项目中,《花木兰》获得了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的最佳剧本奖和二等演出奖,而《大祭桩》则荣获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的最佳演出奖及最佳剧本奖。除了其专业成就,陈宪章还积极参与到捐赠飞机、设立香玉杯艺术奖基金等慈善活动中,并在中国戏曲协会、河南省戏曲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内担任重要职位。
他生于1917年丁巳年,与世隔绝,他于2000年庚辰六月初八日去世,但他的贡献依旧激励着新一代艺术家继续追求卓越。作为一名豫剧导演工作者与作家,陈宪章的人生轨迹充满传奇色彩,在豫国文化史上留下了深刻印记。